凡是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场区无自采土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地建设和破坏环境生产实心黏土砖瓦的生产企业均在整顿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以内、污染严重和严重破坏耕地的必须关闭拆除。对利用沙丘地、岗坡劣地、荒地、废弃地、河道湖泊淤泥制砖和现有黏土生产多孔砖瓦窑的,将进行严格治理整顿,并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
据悉,2006年至2007年底,河南省将共关闭实心黏土砖场2492家,占河南省现有实心黏土砖场的50%以上;到2010年底关闭总数达到3300家,占现有实心黏土瓦窑的70%以上,共减少占地约12﹒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