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区共查出土地违法案件957件,涉及土地面积622.41公顷(9336亩)。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的《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4年全区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514件,涉及土地面积598.65公顷(8980亩),挽回经济损失546万元。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牞县乡级行政管理部门违法7件,企事业单位违法39件,村组集体违法62件,个人违法406件;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8人,党纪处分2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前违法用地主要表现形式是重点建设项目、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批先用甚至不报就用。一些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为由,采取擅自改变农地性质、变相买卖、出租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导致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流失。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全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发展经济与依法管地、用地关系的认识上仍存在偏差,部分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加速发展的用地需求不相适应,致使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完全得到依法制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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