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按照部《关于开展制定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兰州市区以及其他市(州)所辖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要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嘉峪关市要制定单一的区片价,有条件的县要积极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可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通知》要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与相邻县进行沟通,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巡回指导工作,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成果进行严格检查,平衡协调后于11月底前报省厅。省厅将对上报成果进行评审,市、州上报的成果经二次审查不合格的,有关责任人将被通报。据悉,省厅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县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动迟缓、成果质量差、不按时完成的,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审批其建设用地报件。另悉,为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市、州都明确了领导与责任人,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工作方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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