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目标考核,年底前2004年以来应缴未缴的须催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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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从2006年1月1日起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分级征收,并实行目标考核。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说,除黄沙坪铅锌矿等95个矿山企业的补偿经费由省直接征收外,其余由市(州)、县(市、区)征收。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2004年以来的应缴补偿费,凡矿山企业应缴未缴又未依法批准减免的年底前必须催缴到位,拒不缴纳或不依法足额缴纳的将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凡已经收缴但未缴入省国库的要尽快缴入省国库。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稽查,凡发现截留、坐支、挪用的,一律由上级财政部门扣缴并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