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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粗放型用地项目不再审批
2009-05-25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程度,对于部分粗放型用地且附加值较低的项目将不再给予审批。与此同时,我省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用途,并设置准入门槛。

  为了进一步保障全省土地的合理利用,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出台了五项措施。一是适当设置准入条件。通过制定投资项目评价体系,设置准入门槛,供地向用地少、附加值高的项目倾斜。二是实行供地量与投资额、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用地定额标准、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三是严格控制建筑密度与容积率,鼓励企业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高度,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四是严格控制土地用途和动工、竣工期限,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五是将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使用调整相结合,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另悉,我省将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省厅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时,我省还要特别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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