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解决好老国有企业土地置换、控制大面积地块出让等问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集思广益,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把握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近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邀请在汉专家、教授,就节约集约用地这个主题进行座谈。 tujian.org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初玉岗认为,要搞好老国有企业的土地置换问题。在当前各级政府资金都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土地置换是解决骨干国企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副院长张安录认为,科学的土地供给决策是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保证。从理论上讲,若要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化水平,政府就要设法控制城市土地的供给。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卢新海提出,大面积地块供给应符合集约利用原则,否则会带来企业垄断土地、制造房地产虚假繁荣等弊端。卢新海建议:一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分块出让土地,注重科学管理。二是明确规定闲置土地的范围,对大面积地块中闲置的部分应收适当比例的土地闲置费。三是明确规定地块开发建设与周期,并将其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
湖北大学商学院教授陈双提出,要加强土地市场的政府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垂直监管制度,提高政府对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的监察效率。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管理机制,加强各类评审制度建设。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教授杨钢桥认为,要提高土地利用系统的功能,就必须优先土地利用系统的结构,主要是必须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运用地价杠杆,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将规划期内城镇用地需求量与城镇用地现有潜力相挂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