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03年4月试点、2004年3月全面铺开,到2005年4月全面结束,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全省应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85860本,已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78529本,占应发证数的91.5%;3067起土地权属争议,有2806起得到妥善调处。事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抽样方式,对14个市(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全省各市(州)完成任务情况比较理想,都达到了优秀以上成绩。孙文盛部长不久前对湖南省的这项工作作出批示:“好。跟踪作出样子。”
早在2001年,国土资源部就部署了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湖南省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其一,政府重视,解决政策、经费等问题。湖南全省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每一步开展,无不得益于政府的鼎力支持。2002年7月,湖南省政府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解决了省级活动经费,并为各地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经费开了政策口子。在工作进程中,全省大多数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有的县(市)还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政府重视,经费问题迎刃而解。浏阳市一下子拿出了100多万元工作经费,经济条件一般的县(市、区)也是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有力保证了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如期完成。 tujian.org
其二,启动经济杠杆,有效激励责任人。湖南省厅设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目标奖,采取质量与进度相结合的方法,即将成果质量评分与提前完成任务每个月加1分之和作为评定依据,建立激励机制。按照这一机制,在2005年4月30日完成任务、成果质量合格的,就可以获得3万元~5万元的奖金。各市(州)也纷纷仿照省厅的做法,对各县(市)设立目标奖。事实证明,这一措施很管用,极大地调动了各地的工作积极性,加快了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度。
其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湖南省有近92%的村民小组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对象应该是村民小组,但是土地详查只查清了村级以上土地权属界线,给村民小组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条件不具备。要给村民小组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就必须补充进行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的调查,工作量相当大,估计几年都难以完成任务。不给村民小组进行土地登记发证,村民小组的权利难以体现、维护,又易引起村民小组的诉讼。针对这种情况,湖南省厅采取了村民小组委托,由村委会统一申请土地登记,一个村只发一个证,在土地证书权利人一栏注明各村民小组名称的方法,解决了这一实际存在的问题。这一做法,在不违背大政策的情况下,既切实维护了村民的权益,也减少了工作量,确保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最终“多快好省”地完成了任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