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北京市将对建设用地实施总量控制,并按照不同的用途,采取不同的土地供应方式。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从四个方面调整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现状。用“年度供应计划”来调控土地市场,解决北京土地供应的机制问题。规定今后将由北京市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全市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和供应结构。今后北京市将分不同用途,采取不同的土地供应方式。除此之外,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得自行对划拨土地进行建设。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未纳入北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不得供应;因单位搬迁、撤销及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得自行对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需改变现状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建设的,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转让他人开发建设并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办法》还规定,对于北京市基础设施、奥运工程等刚性需求用地将全面保障,而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要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取得。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每年制定并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计划。根据土地供应和需求的变化情况,国土局会商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调整方案,报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悉,2005年北京市土地供应计划已经制定完成,正在等待北京市政府审批,这将是北京市历史上第一个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据业内人士介绍,估计2005年北京市土地供应量应在6000多公顷,与2003年的供应量大体持平,比2004年9000多公顷的供应量大幅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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