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期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各省(区、市)经过清理整顿后上报保留的开发区进行了审核,共有4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批通过审核,可以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
这43个开发区是:
天津出口加工区、河北秦皇岛出口加工区、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上海松江口加工区及B区、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及南区、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江苏无锡出口加工区、江苏昆山出口加工区、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及B区、江苏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浙江嘉兴出口加工区、福建厦门出口加工区、安徽芜湖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出口加工区、山东烟台出口加工区及B区、山东威海出口加工区、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广东广州出口加工区、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重庆出口加工区、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及西区、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新疆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福建神州保税区、广东广州保税区、广东沙头角保税区、广东福田保税区、广东珠海保税区、广东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海南海口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43个开发区中部分开发区原批准范围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应抓紧依法修改、调整“两个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依法批准扩区的,在符合“两个规划”前提下,确有扩区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部分,一律予以核减。
清理整顿开发区是持续近两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从去年7月份开始,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商务部等部门,在各地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按规定上报的开发区设立批准文件、开发区规划审核图、保留开发区的论证资料等,对各地上报拟保留的开发区进行了规划审核。首批共计52个开发区去年底已通过审核,并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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