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海岛[HaiDao]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海岛[HaiDao]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全面实施《海岛[HaiDao]保护法》,以海岛[HaiDao]规划、保护和无居民海岛[HaiDao]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海岛[HaiDao]整治修复及保护、地名普查、监视监测系统建设等工作,提高海岛[HaiDao]保护工作能力,创新海岛[HaiDao]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海岛[HaiDao]人居环境,促进海岛[HaiDao]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 开展政策研究,探索海岛[HaiDao]发展新模式 开展促进海岛[HaiDao]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推进海岛[HaiDao]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偏远海岛[HaiDao]和领海基点所在海岛[HaiDao]的扶持力度,鼓励海岛[HaiDao]居民以岛为家、守岛为国。研究建立海岛[HaiDao]生态建设实验基地和无居民海岛[HaiDao]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二、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海岛[HaiDao]法律配套体系 健全和完善《海岛[HaiDao]保护法》配套制度,加快地方海岛[HaiDao]立法进程。沿海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将海岛[HaiDao]制度建设纳入地方人大和政府立法计划。对原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不符合《海岛[HaiDao]保护法》及国家海岛[HaiDao]政策的规章和文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海岛[HaiDao]开发、保护和管理制度体系。 三、完成规划编制,统筹海岛[HaiDao]开发与保护 积极推进《全国海岛[HaiDao]保护规划》审批,在继续做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海岛[HaiDao]保护规划试点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其他省市海岛[HaiDao]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备案工作。沿海市县研究编制无居民海岛[HaiDao]保护和利用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海岛[HaiDao]保护规划体系,统筹全国海岛[HaiDao]的开发与保护。 四、推进地名普查,建立名称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全国海域海岛[HaiDao]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完成海岛[HaiDao]地名现场调查、海岛[HaiDao]名称标准化处理工作,开展海岛[HaiDao]名称标志设置。进一步加强海岛[HaiDao]名称管理工作,开展海岛[HaiDao]命名、更名、名称注销和名称登记工作。 五、实施整治修复,改善海岛[HaiDao]生态环境 编制海岛[HaiDao]整治修复和保护的规划、计划,做好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申报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海岛[HaiDao]整治修复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海岛[HaiDao]整治修复技术指南,指导和推进海岛[HaiDao]整治修复工作,规范海岛[HaiDao]整治修复和保护的内容和监管、验收工作程序。加强对中央财政海域使用金支持的海岛[HaiDao]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规范使用秩序,引导海岛[HaiDao]合理利用 制定无居民海岛[HaiDao]使用申请审批、招拍挂及监管办法,编制无居民海岛[HaiDao]使用测量、开发利用具体方案、项目论证报告和使用金评估等标准规范。发布第一批无居民海岛[HaiDao]开发利用名录,启动无居民海岛[HaiDao]使用权审批、登记和确权发证工作,规范、引导和推动海岛[HaiDao]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七、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海岛[HaiDao]管理水平 全面启动海岛[HaiDao]监视监测系统建设,以航空遥感、卫星遥感、船舶巡航和登岛调查为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海岛[HaiDao]数据库和监视监测业务体系,逐步实现全国海岛[HaiDao]的动态监管,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海岛[HaiDao]信息服务。 八、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以《海岛[HaiDao]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海岛[HaiDao]、热爱海岛[HaiDao]、保护海岛[HaiDao]和合理科学开发建设海岛[HaiDao]的热潮。开展海岛[HaiDao]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海岛[HaiDao]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海岛[HaiDao]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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