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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即将实行,古生物化石却堂而皇之地出售 |
2011-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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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已经被人赋予了其他的属性,比如它有形状,有观赏性,于是很多人就起头收藏化石,进而对其进行买卖,这就赋予了它商品的属性。”
9月4日,一个普通的星期六。张龙(化名)像往常一样打开门店,起头营业。他的店铺位于北京十里河奇石花卉市场的二楼,主要经营各种古生物化石。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已经2010年8月25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正式对外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和其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的发掘 、收藏 、进出境等活动以及法律责任 等进行了法律规范。阻挠个人从事可贵化石发掘和交易。
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即将实行之际,在北京十里河奇石花卉市场,古生物化石却堂而皇之地出售。
■十里河奇石市场中的萨斯特龙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一早就来到市场,一进大门,记者就看到“辽西古生物化石馆”的广告牌,上面还有具体地址和联系人手机号码。但是当记者遵守广告牌上的地址找到这家化石馆的时候,却创造大门紧闭。
记者来到旁边一家同样也卖古生物化石的店铺,创造里面没有一个顾客。“别的卖古生物化石的店主周六日都去潘家园了,那里周末人多。”店主人张龙安闲地抽着烟。
记者在他的店里看到一块“贵州省奇石巡回展览团介绍”的牌子。“我们和暗地倒卖古生物化石的人不一样,我们是经过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正规化石馆,主要展出贵州关岭的古生物化石,可以说是科普基地,化石一概不对个人销售。”张龙起头时还对记者存有戒心。
记者从店主递过的名片上看到,他同时还是“贵州金阳古生物化石博物馆”的馆长。看到记者对化石也感兴趣 ,店主慢慢与记者聊起了买卖古生物化石的事情。
“我们店里展出的主要是国家容许在国内销售的无脊椎古生物化石——海百合的化石,都是出自贵州关岭。”张龙说。
海百合属于无脊椎动物向脊椎动物蜕变的一种过渡动物类型,其化石不仅储存着丰厚的古生物科学信息,而且有利于揭示远古时代海洋古地理环境。海百合化石最明显 的特点是其冠如花,茎秆分明,精巧 纤秀,图案逼真 ,享有“石画天雕”的美誉。
据了解,世界上海百合化石主要集中于德国的阿尔卑斯山和中国,其中中国贵州出土的海百合化石较系统,多数集中在三叠纪时代,共有十余种。
“我主要是喜爱海百合化石的艺术性。”张龙说。当记者表现有意购置海百合化石时,张龙表现现在海百合化石价格不高,只需要 3万元左右就可以购置一块已经裱装好,带有底座的海百合屏风。
但是,记者创造,在张龙的店里,除了海百合化石外,还有鱼龙等脊椎动物的化石。一条将近十米的萨斯特龙的化石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这条萨斯特龙化石长8.6米,非常可贵,是我的镇馆之宝,但只是展出,概不出售。”张龙看到记者对鱼龙化石感兴趣 赶忙说道。
张龙强调,国家阻挠脊椎动物化石的任何私人买卖行为。“但如果你拿出民间博物馆的资质证明,我就可以出售给你。”张龙奉告记者。
谈到化石价格,张龙说,要根据化石的大小、是否完整和材质来具体定价。“比如40厘米长、20厘米宽的贵州鱼龙的化石就可以当成礼品,价格不到1500元。”
记者拿着照片找到中国地质科学院季强研究员,“这些脊椎动物化石是真的,是国家阻挠买卖的。”季强奉告《北京科技报》。
“由于我国普通海百合化石数量众多,所以近年来国家容许个人买卖,但是绝不容许出国。而对于任何脊椎动物的化石,国家明确阻挠个人买卖。”张龙的说法也得到了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李锦玲的证实。
但是,由于保护 力度不够,在一些古生物化石的产地,盗挖、走私的情况 屡禁不止。
■利益驱动古生物化石盗采
7月,中国地质博物馆收到美国海关和边陲保护 局缉获归还的7箱可贵的古生物化石。“实际上,自2002年以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已经若干次返还其缉获的中国古生物化石。”中国地质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奉告《北京科技报》。
李锦玲奉告记者,一直以来古生物化石的价值根本就没有受到各地器重。而化石的盗挖,主要先从恐龙蛋化石起头,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蔓延到化石的各个领域 。
2006年12月3日,美国洛杉矶,一窝据称出土于我国的恐龙蛋化石拍出近42万美元(约合328万元人民币)的高价,国内外古生物界为之哗然。巨额的经济利益,让一些农民看到发财的好时机,盗挖化石的事件时有发生,也让当地政府措手不及。
“我看到过很多蒙受盗挖的古生物化石的现场,好好的山被盗挖者翻得一片狼藉。有的地方,盗采者从半山坡就起头凿洞,洞深可达数百米,翻出来的土石,淤堵了河道,有时甚至造成下游水库断水。”李锦玲说。
张龙奉告记者,关岭至今仍流传着“种一年的苞谷,不如挖一块化石”的说法。不少过去还住着茅草房的村民,现在已经将茅草房换成了小洋房,并买了汽车搞货运。每个村都有人在挖化石。村民们从上午8点起头挖化石,一直挖到天黑才回家。每户人家都只能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挖化石。
李锦玲奉告记者,乱采滥挖和倒卖走私是一对黑色的孪生兄弟。日益兴起的“恐龙热”和“鸟化石热”带动了化石黑市的飞速飙升。反过来,庞大的利益诱惑,更加助长了化石盗采风。十几个省区乱采滥挖古生物化石现象严重。辽西和黔西南等化石产地已是盗坑遍地。
对于盗挖古生物化石的违法现象,很多地方政府的执法部门显得无能为力。“像辽西、关岭等地,化石保护 区紧挨着农民家院子,执法人员不可能24小时监控盗挖。而盗挖严重的地区 往往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 ,当地农民因为几十块钱,就可能冒风险在夜里盗挖化石。”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徐星奉告《北京科技报》。相反,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化石的保护 难度就要小一些。
季强说,化石贩子和奇石市场中的古生物化石90%以上是假化石,化石贩子会尽量补、拼凑,甚至把完整不同的东西都补在被毁坏的化石上,遵守奇石市场的审美体系去润色。这样弄出来的东西就是完整的“假化石”。
另外,国内出现的化石个人收藏 者,也为化石盗挖供给了市场。
“化石的科学研究价值,是它的原始属性。但是现在,化石已经被人赋予了其他的属性,比如它有形状,有观赏 性,于是很多人就起头收藏 化石,进而对其进行买卖,这就赋予了它商品的属性。从好的方面说,这样会使人们更加器重化石,把它当宝贝。从坏的方面说,加速了人们对化石的毁坏。”李锦玲说。
李锦玲还表现,在很多化石埋藏丰厚的地方,当地的农民并没有把本地漫山遍野的恐龙蛋当稀罕物,他们通常就当它是比较世故的石头,垒猪圈时用。这对化石保护 来说,当然也是一种毁坏,但它的毁坏力很小。
“而现在,一枚普通的恐龙蛋化石能卖到1万元,一块鸟化石能卖到5万元,好的硅化木都能值十多万元。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必定加剧对古生物化石规模性的滥采乱挖。”李锦玲说。
“就是由于这些人赋予了化石不应有的其他价值,才造成目前国内化石盗挖现象十分严重。”徐星说。
■博物馆热是把双刃剑
张龙奉告记者,他的化石都是在贵州关岭当地从农民手里收购来的。“当地古生物化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但是不熟识的人,当地人一般不会卖给你,即使你从个人手里买了,也出不了村,当地国土 部门的执法人员确定追上你。”
张龙坦言,他是以开“私人博物馆”的名义从个人手里收购化石的,有正式的手续,当地执法部门拿他没有方法。张龙为了证明他收藏 的化石都是正品,还奉告记者,今年开馆的广东博物馆还从他的店里订了4块化石。
记者了解到,国内名目繁多的“化石开发研究中心”、“化石研究协会”、 私人收藏 家,甚至还有各地簇拥而上的化石博物馆,在必然程度上也助长了化石的盗采。
“目前在各地兴起的博物馆热,对于古化石保护 来说,是把双刃剑。它的好处在于,收集了一批可贵的化石,从而保护 了部分化石,而且因为它是向大众展出的,当然有科普教导的意义。但是,盲目跟风,不合当地实际情况 的大建化石博物馆,会带来很糟糕的影响。”李锦玲不无忧虑地说。
谈到各地建设博物馆,大宗征集古生物化石的现状,徐星也有所耳闻。“一些不是化石产地的省份,为了建自己的博物馆,到有化石的省份征集,这是国家容许的,但是不容许有任何经济往来。”
“但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 ,很少有免费的午餐,博物馆之间不可能免费捐助,往往在捐赠协议 以外,采纳其他方法 进行补偿。”徐星奉告记者。
记者从山东当地了解到,山东某地市级博物馆就是用当地生产的稀有矿产换取回原产在当地、后被走私到国外的古生物化石。
“各地博物馆助长了盗采化石的风俗,因为你大宗地买,需求就多,就会有人大宗地去挖。”李锦玲说。另外,各地博物馆的低水平重复 建设,根本达不到良好的科普效果。进行科普宣传,首先要有科学的元素,并不是说把标本摆在那里,就是科普了。
“据我了解,其实现在很多的博物馆,连化石的种属名字,甚至大类都搞错,还谈什么科普!有的博物馆把不是同一种动物的骨骼拼凑成一个骨架拿来展出,这简直是对科学的亵渎,是对观众的误导和愚弄。”李锦玲说。
另外,李锦玲还提到一些博物馆办化石展览的目标并不单纯。有的是图政绩,有的干脆就把化石博物馆变成了化石的交易中心,一些化石标本一来到博物馆,就没了。有的甚至是打着博物馆化石出国展览的名义,将化石堂而皇之地运出国。
博物馆建好后,门可罗雀,一年也没有几个人参观,只有在上级领导视察 的时候才拿出来夸耀一下,借此体现当地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 力度。“这根本是出于自己政绩的需要 ,而不是出于对化石的保护 本身。”李锦玲说。
对于各地争办博物馆,到处征集古生物化石的问题。季强觉得,完整没有必要所有的博物馆都建成“大而全”,只要突出地方的特色就可以。
“说到一个地质时代,完整可以借助其他表现 手段,没有必要都用化石标本介绍,从而到外地去征集。”季强说。
徐星奉告记者,他经常收到一些化石贩子的邮件,让他鉴定一下他们手里的古生物化石。“有时候我也买一些有价值的化石,一方面知道不该当,但另一方面,看到有价值的化石漂泊到个人手中,无法施展科研价值心里也很抵触。”徐星强调。
记者了解到,走私到国外的古生物化石,一般被个人收藏 ,进入了个人的仓库。因为国外的专家在古化石研究中,有一条大家都遵守的规范,就是任何研究者都不用来路不明的化石,也就是从非法渠道走私得到的化石。
季强奉告记者,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这些化石贩子手中的化石,在确定其研究价值的情况 下,往往采纳“变通”的方法 ,就是在经过单位批准下,鼓励个人捐赠给科研单位,科研单位在科研经费中的化石采集费用中拿出一部分,对个人进行补偿。
但对研究者来说,这种盗挖使化石的研究价值大打折扣。“化石是科学研究的基础,我们是从它上面寻找过往的地球历史的信息。我们采集化石,得到的不仅是化石本身,而且可以了解动物群的组成和化石的埋藏学信息。它是从哪个层位上得到的,岩性如何,周围的散播情况 如何等等。这些真实的信息,在那些被征集来的化石上面,是根本得不到的。”李锦玲说。
■管理缺失让化石无法物尽其用
另外,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对化石的管理前期存在问题。季强说,在很多地方,古生物化石归文化部门管理。但是,古生物化石和文物在外延和内涵上相差很远。文物是人类的文化遗物,而古生物化石是人类之前的生物遗物或遗迹。
直到2002年7月29日,国土 资源部第13招呼发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方法》,从必然程度上解决了古生物化石保护 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古生物化石的产地保护 、发掘 允许、出入境允许、收藏 等行为供给了法律规范。“但是,毕竟这只是一个部门的法规,在处理 不同部门权益上,没有足够的力度,在很多细节上,不够周全,实际履行起来有难点。”季强说。
此外,《古生物化石保护 条例》规定,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 区内采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采掘重点保护 古生物化石的,该当向国务院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 区外采掘一般保护 古生物化石的,该当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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