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如何才能充满阳光 ●需要加快构建我国少年[ShaoNian]司法制度 如今的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正呈现出犯罪[FanZui]动机随意化、犯罪[FanZui]类型多元化、犯罪[FanZui]年龄低龄化、犯罪[FanZui]主体固定化、犯罪[FanZui]手段成人化等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司法如何应对? 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少年[ShaoNian]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刑事案件,这也成为我国大陆地区首个少年[ShaoNian]司法审判机构。截至2009年,全国法院系统共成立了2200多个少年[ShaoNian]法庭。 开展社会调查、实行前科消灭试点、司法社工介入帮教……在推动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司法保护方面,实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相比之下,立法工作却显得与形势不相适应。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所言,目前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虽然都对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作了特殊规定,但都较为原则,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法虽然是专门的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保护立法,但不属于操作规则,关于少年[ShaoNian]法庭设定以及工作机制方面的立法尚属空白。 其后果就是,一些试点法院在少年[ShaoNian]审判方式改革实践中,探索出一些预防、减少和矫正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的有效做法,因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而难以在更大范围推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认为,少年[ShaoNian]司法“一条龙”体系发育不均衡、地区发育不均衡,是目前我国少年[ShaoNian]司法制度建设存在的软肋之一。 构建我国少年[ShaoNian]司法制度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如何贯彻对违法犯罪[FanZui]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就成了全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从司法部门来说,需要建立针对从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的分押、分管、预审、批捕、起诉、审判、辩护、改造到帮教、安置等各环节、程序的配套工作体系。 “预防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犯罪[FanZui]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刘鹏说,这包括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养成良好习惯、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人的教育、净化社会环境等等。 “推动、促进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案件审判实体、程序法律以及与未成年人[WeiChengNianRen]司法工作相配套的社会辅助工作规范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张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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