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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整十载,赖昌星想回家称“可缴罚款可坐牢” |
200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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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关手机玩失踪 华报猜测或早知前妻返华
律师称赖昌星本人不循前妻模式自愿返华
近日,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携女儿自愿返回中国。而就在传出曾明娜回国的消息之前,赖昌星自称:“已经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
1999年4月20日,“远华走私案”被正式立案,同年8月13日,赖昌星举家逃往加拿大。这10年在加拿大的生活,赖昌星感受如何?
“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赖昌星说。
据了解,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赖昌星被加拿大警方关了4个月。放出来之后,又多次被抓,进出拘留中心十多次。
赖昌星说,“我出来10年,两个姐姐两个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经常打电话回去问候老家的人。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按照官方数字,赖昌星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
对此,赖昌星称,“我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偷税漏税,可以缴罚款,也可以坐牢。日后经过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后加拿大还是要遣返我,我是会接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回国曾亲自掌握远华集团财权
加移民部长称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不是“政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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