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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任优劣县委书记担责中组部肯定郑州工作 |
200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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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最根本、最核心的权力是选人用人权。如何科学有效地配置好这一公共资源,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最关心的敏感问题。”9月7日,在国家行政学院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待献的典型发言得到中组部的肯定和与会同志的好评。
在简要介绍郑州市情后,姚待献介绍了郑州在如何有效监督、科学规范县委书记选人用人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2007年12月,郑州市开展离任县委书记任期内干部选任情况检查工作。其中重要的是明确检查时间,在县委书记离任文件下发后15日内,开展任期内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县委书记是否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
在检查过程中,着力规范“四个环节”。规范切入环节,做到“四个讲清”,对被检查单位干部群众讲清检查的重要性,讲清检查的目的,讲清检查的程序,讲清检查的要求,从而使县委书记认识到检查是关心关爱。规范民主测评环节,搞好“两个测评”。即搞好县委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满意度测评,并由本单位全体干部群众参加的大会进行测评。
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班。(记者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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