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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干部选任制度在“聚光灯”下悄然变化 |
2009-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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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安,一个原本知名度并不太高的县级城市,近来却因为原教育局长在离职当晚“突击签发数百调令”的传闻,而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事件最初是8月下旬在互联网上最先披露的,9月份又有广州、北京的媒体先后介入调查,并作出报道。一时间,关于此事的报道迅速登上中国各大门户网站的首页,网友纷纷发帖希望了解事件的真相。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浦兴祖教授说,这一事件充分说明,当前中国基层的干部选任工作已经被摆在了“全社会的聚光灯”下,现在的广大群众不仅“眼睛是雪亮的”,互联网时代也赋予了他们“自由的表达”。
“基层干部选任工作一定要正视这种变化趋势,以更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来取信于民。”这位长期研究中国政治制度的专家说。
变化正在悄然发生。与过去有些地方由常委会甚至党委书记一人“说了算”不同,中国基层干部的初始提名权和推荐选拔权正在扩展到更大的范围。
重庆市去年选拔了7个区县的9名党政“一把手”,共有1200多名干部参加了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480多名干部参加了民主测评,660多名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民意调查;市委常委会最终综合三次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无独有偶,湖北省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部内5名副厅级干部人选时,科级以下干部都获得了提名权;辽宁沈阳在选拔市管干部的过程中,上报的推荐人选必须在书面征求意见中达到70%以上的赞成票。
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考察”干部人选这一环节,也正加入更多科学和民主的元素。
如今在江苏泗阳县要当上一名乡长,不仅要发表竞职演说,还要通过职业能力测试。此外,组织部门还通过单位访谈、家访邻访、社区走访和团队角色能力测试,更全面地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廉政情况。
泗阳县委书记赵深说,层层筛选和考察印证的目的在于对干部实现综合评价,真正让群众公认、组织信任、能力出众、工作出色的干部脱颖而出。
还有一些地方开始“借助外脑”。广东省在选拔百名厅、处级干部前,先召开民主协商会,就100名拟任人选及职务安排,充分听取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意见。
在改革的过程中,干部酝酿决策权由地方党委的常委会向人数更多的全委会过渡,成为中国基层的新趋势。
仅在省一级党委,近年来就有河南省委全委会票决81名市厅级干部人选、湖南省委全委会票决10名市州党政正职和27名省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人选等成功实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一批地方干部通过差额票决脱颖而出。上海市浦东新区去年产生的5名街镇正职干部是从8人中差额选出;上海市闵行区委全委会在30名候选人中票决20名正处级干部预备人选,差额率达33.3%。
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孙潮说,扩大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方向,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向。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今后在选人和用人上要提高公信度”,这是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些经不起“聚光灯”聚焦的干部选任事件则被及时查处。一年前,网上一篇名为《辽宁省本溪市发生高官子女抢官风潮》的贴子披露,当时本溪市通过“双推双考”选拔的4名团干部中有3人都是当地政府官员之后。
最后,这一引发全国热议的事件以本溪市委决定此次选拔结果无效而告终。(记者季明、郭奔胜、黄豁、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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