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关于限制[XianZhi]被执行[ZhiXing]人高消费[XiaoFei]的若干规定[GuiDing]》已于2010年5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一日
法释〔2010〕8号
最高人民法院[RenMinFaYuan]?
关于限制[XianZhi]被执行[ZhiXing]人高消费[XiaoFei]的若干规定[GuiDing]
(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ZhiXing]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ZhiXing]人和被执行[ZhiXing]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GuiDing],结合人民法院[RenMinFaYuan]民事执行[ZhiXing]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GuiDing]。
第一条 被执行[ZhiXing]人未按执行[ZhiXing]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LvXing]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可以[KeYi]限制[XianZhi]其高消费[XiaoFei]。
第二条 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决定采取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措施时,应当[YingDang]考虑被执行[ZhiXing]人是否有消极履行[LvXing]、规避执行[ZhiXing]或者抗拒执行[ZhiXing]的行为以及被执行[ZhiXing]人的履行[LvXing]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ZhiXing]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XiaoFei];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XiaoFei]行为。
被执行[ZhiXing]人为单位的,被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后,禁止被执行[ZhiXing]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LvXing]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GuiDing]的行为。
第四条 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一般由申请执行[ZhiXing]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可以[KeYi]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决定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的,应当[YingDang]向被执行[ZhiXing]人发出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由人民法院[RenMinFaYuan]院长签发。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应当[YingDang]载明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RenMinFaYuan]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ZhiXing]人的情况可以[KeYi]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ZhiXing]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ZhiXing]通知书,也可以[KeYi]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ZhiXing]人负担;申请执行[ZhiXing]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YingDang]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的被执行[ZhiXing]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GuiDing]禁止的消费[XiaoFei]活动的,应当[YingDang]向人民法院[RenMinFaYuan]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期间,被执行[ZhiXing]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ZhiXing]人同意的,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可以[KeYi]解除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被执行[ZhiXing]人履行[LvXing]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应当[YingDang]在本规定[GuiDing]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
第十条 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应当[YingDang]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ZhiXing]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的被执行[ZhiXing]人违反本规定[GuiDing]第三条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被执行[ZhiXing]人违反限制[XianZhi]高消费[XiaoFei]令进行消费[XiaoFei]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LvXing]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GuiDing],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协助执行[ZhiXing]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ZhiXing]人高消费[XiaoFei]的,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可以[KeYi]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GuiDing],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GuiDing]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