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年,也是改善环境质量、兑现“绿色奥运”承诺的决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核定,全市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7.36%,万元GDP水耗降低7.43%,超额完成当年计划目标。“十一五”前三年,我市万元GDP能耗、水耗累计下降17.26%和26.99%。现将2008年全市及各区县能耗、水耗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能源消耗情况
2008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6343.7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同比增长0.93%。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为0.6619吨标煤,下降7.36%(参见表1)。
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为98.3万吨标煤, 同比增长1.97%;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1.6%,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0671吨标煤,增长0.87%。
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为2519.1万吨标煤,同比下降9.83%;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39.7%,比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9743吨标煤,下降11.97%。
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为2607.5万吨标煤,同比增长9.12%;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41.1%,比上年上升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3775吨标煤,下降2.35%。
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为1118.8万吨标煤, 同比增长11.29%;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17.6%,比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
表1 2008年全市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
(注:万元增加值能耗和增长速度均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
全市
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 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
消费量 增长(%) 结构(%) 单 耗 增长(%)
合计 6343.7 0.93 100 0.6619 -7.36
第一产业 98.3 1.97 1.6 1.0671 0.87
第二产业 2519.1 -9.83 39.7 0.9743 -11.97
第三产业 2607.5 9.12 41.1 0.3775 -2.35
生活消费 1118.8 11.29 17.6
2008年,我市全社会用电总量为68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719.61千瓦时,下降5.1%。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157.51万吨标煤(按当量值计算);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037吨标煤,下降12.68%。
二、各区县能源消耗情况
2008年,全市各区县中,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元GDP能耗(现价,下同)比上年增长0.03%外,其余18个区县的万元GDP能耗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6个区县的万元GDP能耗下降幅度高于按现价计算的全市平均水平(9.99%),分别为门头沟、石景山、平谷、海淀、密云和大兴(参见表2)。
按功能区测算,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能源消费量为627.4万吨标煤,同比增长5.74%,万元GDP(现价,下同)能耗为0.2438吨标煤,下降5.31%;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930.1万吨标煤,同比下降1.93%,万元GDP能耗为0.6182吨标煤,下降12.77%;城市发展新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041.2万吨标煤,同比增长5.39%,万元GDP能耗为1.0666吨标煤,下降6.41%;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389.6万吨标煤,同比下降0.46%,
万元GDP能耗为0.8835吨标煤,下降10.65%。
三、全市水资源消耗情况
2008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为3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9%;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为36.62立方米,下降7.43%。
能源消费量 万元GDP能耗
(万吨标煤) (吨标煤)
2008年 增长(%) 2008年 增长(%)
全市合计
(按可比价计算) 6343.7 0.93 0.6619 -7.36
全市合计
(按现价计算) 0.6048 -9.99
首都功能核心区 627.4 5.74 0.2438 -5.31
东城区 191.4 4.53 0.2547 -6.38
西城区 252.9 6.16 0.1844 -4.66
崇文区 63.4 5.95 0.4296 -3.91
宣武区 119.7 6.72 0.3950 -6.29
城市功能拓展区 2930.1 -1.93 0.6182 -12.77
朝阳区 1257.9 6.13 0.6599 -5.49
丰台区 355.4 4.01 0.6964 -5.58
石景山区 651.1 -19.42 3.0503 -14.53
海淀区 665.7 1.97 0.3155 -11.61
城市发展新区 2041.2 5.39 1.0666 -6.41
房山区 882.8 4.99 3.9571 -0.81
通州区 221.9 4.74 1.0424 -8.12
顺义区 326.3 8.88 0.8164 -3.27
昌平区 283.0 6.02 0.8966 -9.35
大兴区 248.4 0.25 1.1478 -10.0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78.8 13.16 0.1442 0.03
生态涵养发展区 389.6 -0.46 0.8835 -10.65
门头沟区 73.2 -3.65 1.0796 -19.65
怀柔区 93.9 2.89 0.7213 -3.99
平谷区 87.7 -2.83 1.0963 -12.50
密云县 89.9 0.72 0.8409 -10.85
延庆县 44.8 0.53 0.8001 -8.27
(注:表中各区县万元GDP能耗及其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指标解释及说明
1. 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 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应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由于我市不核算各区县可比价格的GDP数据,各区县万元GDP能耗变化幅度采用现价计算。
3. 根据有关核算原则,在进行GDP及能耗核算时,对部分无法进行区县分解的企业数据,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一核算。故公报中,各区县能源消费量之和不等于全市能源消费量。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