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7月17日印发的暂行办法规定,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是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履行政府职能的有关机构。考评将采取百分制计分和问责制结合的方法。凡完成绩效管理任务、服务效果好的均可给予奖励。而出现绩效任务未完成;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其他责任追究;违反安全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其他规定,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情况都将受到问责,并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