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教育厅获悉,我省首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4月10日正式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凡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将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贵州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期望用制度的形式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健康进行保障,围绕学生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学生常见病防治,学校卫生条件改善等任务,从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健康教育,学校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学校校园环境、教学和生活用房及厕所卫生,学校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保健室及人员配备,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学校要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信息报告网络,做好学生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校园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校园厕所要每日清扫;学校食堂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库房、食品加工、分餐等场所禁止住宿或存放其它物品;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有关职责等行为造成学校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的,要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追究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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