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反映的下级法院不立案的,一律登记造册……” 7日,在周口召开的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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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10月底前,各级法院要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建立半月通报。同时,全省法院以后每年3月底之前制作行政状况白皮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报送。另外,要加大巡回审判案件的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将法庭开在离群众最近和有利于解决争议的地方,方便群众诉讼。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前,要解决下级法院不依法受案问题。积极受理新类型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行政给付、 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案件,要建立督办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下级法院不立案的,一律登记造册,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督办立案。建立不受案责任追究机制,对有案不收产生重大上访问题和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章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