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市民为了争夺一套住房,相互纠缠近10年,光对簿公堂就达7次。一方说这是自己分的房子被别人占据,另一方则声称房屋是父亲的遗产。昨日,管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但被告方表示要继续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冯志军与其父冯振清、宋秀珍的爱人王宪章同为郑州电力机械厂员工,且王宪章与冯振清均已去世。1990年,机械厂将位于陇海东路的一套房屋分配给冯振清。1998年,机械厂进行职工住房调整,冯志军想再弄套住房,于是在申请住房表的备注中写下了:请领导照顾分房(交旧房)。但当厂方将位于货站街的一套房屋分给冯志军后,冯家却没有交出旧房。而此时,机械厂已将冯家的旧房重新分给了宋秀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后,于2000年4月29日,冯志军的妻子以他的名义,与该厂签订了搬迁协议,双方约定冯志军于同年6月15日17时前搬迁完毕。双方约定,在冯志军一家搬到新房后即交旧房钥匙,但冯家至今未搬迁。为了房子,10年间,两家光对簿公堂就达7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管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冯志军在一个月之内搬出房屋,归还给原告宋秀珍,并在10日内支付宋秀珍女士1.2488万元。对此判决,冯志军表示要继续上诉。(郑州晚报 记者 刘涛 实习生 乔青 )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