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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武汉分行发文:成年子女购房可享七折利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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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蔡琳璐 通讯员彭杰 甘青)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子女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享受7折利率优惠。昨日,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向辖区内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推动消费增长的指导意见》,促进武汉地区信贷消费增长。 据了解,该《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为房贷相关政策,如对于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于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子女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视同为首次贷款购房行为;对于居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依据规定适当降低利率水平等。“这是金融管理机构首次对‘二套房优惠’、子女购房优惠进行明确表态。”业内资深人士称,按该文件精神,一家三口在理论上将可享受到三次甚至四次的房贷利率优惠。 如王先生一家三口,女儿19岁,王先生首次贷款买房可享受优惠,买二套房时只要符合“普通自住房”或“改善性住房”条件,也可享受优惠。然后以女儿名义首次购房,由于符合“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子女”政策,还能享受七折利率优惠,如经济允许,再以女儿名义购房,由于是女儿名下的第二套房,又可比照首套房优惠。“这并不违规。”上述人士表示,由于子女成年后可单独立户,与父母可算做两个家庭,与银监会此前要求以家庭单位计算“第二套房”也不冲突。“不过,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商业银行不一定会给一个家庭如此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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