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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男子凌晨斗跑两劫匪 事后骑车摔倒遇难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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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昨日,襄樊市樊城公安分局通报了本月8日一桩蹊跷抢劫“命案”的侦破结果:17岁的受害者刘军在遭到抢劫时,与两名歹徒奋勇搏斗,歹徒落荒而逃后,受伤的他携同学骑摩托车离开时,因过度紧张出车祸摔倒在地,结果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劫案受害者伤重不治身亡 8日凌晨1时许,喧闹了一天的襄樊火车站广场渐渐安静下来,19岁的王丽坐上同学刘军的摩托车,两人如约到汉江边聊天乘凉。约凌晨3时50分许,两名持刀男青年突然围住他俩,一把抢走了王丽的手机,见两人没带什么现金,歹徒便向刘军要摩托车钥匙,欲抢走摩托车。刘军借机上前一把抱住一名歹徒,狠命地将其摔倒在地,搏斗中,他的左手和左腿被歹徒砍伤。这时,汉江堤上突然有一辆摩托车由远而近驶来,两名歹徒见状慌忙逃离。因担心歹徒再返现场伤害他们,受伤的刘军未报警便慌忙骑上摩托车,带上王丽飞速离开。 由于刘军和王丽是首次遇上劫匪,两人在搏斗中受到过分惊吓,故刘军骑摩托车时手在发抖,在经过振华路与汉江路交叉口时,一个小沟坎导致两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一好心过路人看到了摔伤在地的两人后,当即拨打110报警,襄樊市交警二大队和樊城公安分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刘军次日因伤重不治死亡。 刑警调查该“命案”发现,刘军和王丽首先是遇到了抢劫,其后是慌乱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刘军究竟是抢劫还是交通事故致死的呢?樊城公安分局决定像侦办普通命案一样开展侦破,力图用翔实的事实和证据说话。 一波三折侦破离奇案中案 法医尸检证明,刘军被劫匪砍伤的部位在左手和左腿,伤势并不严重,其真正死因系胸部遭到重创和骨折导致大出血,这种死亡一般是因高坠受伤或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然而,刑警调查王丽时,受到过度惊吓的她对两人摔倒受伤过程已无法记清。而刘军的亲属对刘军可能系交通事故致死的初步结论充满质疑。 为了弄清刘军的真实死因,警方全力抓捕作案歹徒。樊城公安分局组织便衣民警天天在汉江堤上蹲守,希望找到嫌犯的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12日晚11时多,便衣民警在汉江堤上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其蓄着的“鸡冠头”与王丽说的劫匪特征相近,民警遂将此人带到汉江派出所审查,果然,“鸡冠头”交代了其纠合同伙多次抢劫的犯罪事实,其中,他供认8日晚的抢劫系同伙吴某、张某所为。 13日中午,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在中原路一网吧,将吴某、张某抓获。经突审,两嫌犯交代:8日凌晨抢劫刘军、王丽时,除了刘军夺刀时砍伤其手,并向刘军腿上砍了一刀外,并没有其他的伤害行为。后因遇到刘军强力反抗,加上汉江堤上有摩托车过来,便落荒而逃,没作“命案”。至此,警方得出结论:刘军并非抢劫过程中受伤致死,而是和王丽骑摩托车离开抢劫现场时,因受惊吓过度驾车摔倒,造成刘军的胸部受到重撞,导致其肋骨骨折、胸腔积血而亡。 “7·8”蹊跷“命案”告破后,警方就此提醒广大市民:遇到不法侵害时,受害者一定要努力保持头脑冷静,尽量减少不法伤害的深度,一旦不法伤害消除,应立即先报警,这样既有利于警方快速赶赴现场破案,又有利于保障自身安全。(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特约记者汉江雪 通讯员马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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