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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管局长刘建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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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7月14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获悉,我市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近期相继查办了刘建年、李华捌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查处前,刘建年担任市城管局局长,李华捌担任东西湖区委副书记。 刘建年简历 1956年2月生于湖北省洪湖市老湾回族自治乡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74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湖北省洪湖市老湾中学当教师,在洪湖市龙口区沙洲大队任党支部副书记。1978年3月考入湖北省公安学校,1979年12月毕业后至今一直在武汉市公安局工作。其间,1979年至1997年,分别担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办事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1997年6月至1998年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1998年11月至2008年8月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工作期间,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武汉大学本科学历、市委党校法学硕士学位;曾荣立省政府个人一等功、公安部个人二等功各一次。2008年9月26日被任命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李晓萌 涂亚娟)
杨松:坚决查处利用职务之便违法 武汉晚报7月14日报道 近期,我市相继查办了刘建年、李华捌、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经济适用房“六连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昨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强调,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要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据了解,李华捌被双规后,两天内即交待了自己受贿、以及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并写信给家属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上缴了受贿款项270余万元。 杨松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等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的制度。 针对业务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秦杰 王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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