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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圈18所省属高校学生有望攻读部属高校第二学位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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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罗欣 通讯员梁炜)武汉城市圈内的18所省属高校的学生,有望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昨日,教育部7所在汉高校与我省18所省属高校分别签订了对口支持合作协议,让更多学子享受优质教学资源。 该协议是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的一部分,合作主要为6大领域:教学改革和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学科合作共建、科研合作共建、人才队伍建设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没有博士、硕士点的省属高校优秀教师,可申请与部属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硕士。 为扶持校际间合作,省教育厅开出了优厚条件。部省高校合作共建,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按不同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00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200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30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专门设立资助岗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 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表示,开展支持合作后,该校将尽可能多地为对口合作学校提供支持,如加强交流生计划,安排优势学科优秀教师到对口学校上课、定期开展图书馆资料流转、合作培养专业硕士博士、为对口学校教师进行培训等。 附:支持合作高校名单 武汉大学对口湖北大学、湖北中医学院、孝感学院、咸宁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对口江汉大学、黄石理工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口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对口武汉工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口鄂州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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