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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某局下属单位招录局长儿子 官方称招录合法有效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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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晶)近日,有网民爆料,参加今年随州市司法局招录的一名考生,与该局某领导为父子关系,违反了公务员招考回避制度。6月22日,随州市人事局向荆楚网表示,张某报考的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随州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并非该考生父亲所在单位的职位,不属于法定回避范围。据了解,此次招录名额为1名,张某已通过面试。 爆料称,2009年4月,随州市司法局欲招一名公务员,经该市人事局同意后,通过湖北人事网发布了招考公告。该局某领导之子张某参加了此次考试,并取得了该职位笔试第一名的成绩。面试中,该局又派出了两名官员任考官,目前张某已通过面试。该网友认为,考生隐瞒与该局领导的父子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其它考生的合法权益。 6月22日,随州市人事局向荆楚网表示,经过认真调查,投诉有两处失实:一是招人单位不是随州市司法局机关,而是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二是考生张某提交的报名表并未隐瞒与该局领导的父子关系。 随州市人事局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答复实施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关问题的函》(鄂人函[1996]13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问答》的有关精神,张某报考的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随州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并非该考生父亲所在单位,不属于法定回避范围。 随州人事局表示,此次招录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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