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成琛 实习生胡丹萍 余琳琳)前日,家住江汉区三民路的刘先生来电反映,中山大道新佳丽时尚广场顶楼外墙上,新设了一个大型的电子广告屏,夜间光线闪烁刺眼,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 前晚20时许,记者赶至现场时看到,广告屏宽约3米,高约6米,上面正在播放各种商业广告,灯光闪烁耀眼,色彩变幻莫测。尽管灯箱广告给夜武汉增添了一抹靓丽,却也悄悄影响着周边的居民。 刘先生称,该广告屏约在一星期前装置,此后开始全天候播放。他家住在离广场约一千米远的三民路,夜间却能明显感受到广告屏不断闪烁的亮光,自广告屏亮灯那天开始,他和邻居的正常休息就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他认为,由于佳丽广场路段属于商贸中心区,安设广告屏无可厚非,但其周边居民区众多,如此刺眼的屏幕,已构成了“光污染”,有关部门至少应要求广告屏调低亮度。 刺眼的广告屏究竟是否构成光污染?江汉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明确界定光污染,更没有法规制约光污染的问题。所以,有关光污染的投诉,该局也难以处理。 江汉区城管局也表示,由于目前国家尚无法规约束,他们只能尽量要求业主调低广告屏的灯光亮度,减少扰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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