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黎 通讯员纪良才)蔡甸一男子因偷盗骨灰施行敲诈,被判缓刑。不到一年,他竟换个地方“重操旧业”,这次被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加上之前的缓刑共获刑3年。
据查,今年40出头的男子刘某[LiuMou]是蔡甸区大集街人,去年[QuNian]1月26日,刘某[LiuMou]曾因偷盗骨灰敲诈勒索被蔡甸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2年。去年[QuNian]10月,窜至江夏的刘某[LiuMou]赚钱无方,欲重操旧业。
去年[QuNian]10月24日下午,刘某[LiuMou]从殡仪馆旁敲侧击打听到王某母亲的骨灰盒将葬在金口街一墓地,两个小时后便赶到墓地将刚下葬的骨灰盒盗走,并留下“26日12点打电话至138……,见钱归还”的字条,待王某联系后,刘某[LiuMou]向其索要7000元。
王某一面汇钱一面报警,但刘某[LiuMou]给的是他人的银行账户而且先行伪装了才去ATM机上取钱。同年12月,刘某[LiuMou]在家里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