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抵沪。昨天市政府相关部门作专题汇报时表示,本市注重发挥工会在工人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工会民主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并努力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在一系列贯彻措施下,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8.58%。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副市长沈晓明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发言。
据介绍,本市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得到有效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2008年年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8%,全市有效集体合同1.25万份。
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方面,本市已基本完成了市区两级的三方会议制度建设,不少条件成熟的区县内建立了健全的街道或经济开发区三方机制。同时,三方协商的范围也不断扩展,目前主要涵盖了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还参与了本市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制定、解决区域内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劳动关系问题等。
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一直是职工最关注的问题。据悉,本市通过完善职工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等构成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体系,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并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列入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的考核内容,形成经营者和普通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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