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上海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诉状上误将210万写成200万 法院调取凭证确认金额
2009-08-24

  钱女士借给朋友周先生夫妇210万元做生意,借款期满后没有如约拿到还款的她将周先生夫妇告进法院。然而粗心的钱女士竟在诉状上将借款误写为200万元,直到举证时调取银行转账凭证才发现自己记忆有误。日前,徐汇区法院一审判令周先生夫妇归还钱女士210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

  2007年11月,从事煤炭经营的周先生夫妇向钱女士借款210万元,月利息为千分之三,本金一年后一次性付清。然而,一年后,经营不善的周先生夫妇没钱还给钱女士。为此,钱女士将他们告上法庭。在写诉状时,钱女士误将借款金额写成了200万元。

  钱女士在向法庭提供相关银行的转账凭证时,才发现自己借给周先生夫妇的钱款是210万元而不是200万元。主审法官核对证据后,同意对该10万元借款在本案中一并予以处理,以此避免当事人讼累。法院根据钱女士提供的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双方陈述,确认钱女士借给周先生夫妇的钱款为210万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一篇:偷割使用中电缆被判刑三年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诉状上误将210万写成200万 法院调取凭证确
    ·家电"以旧换新"推行"先购后收"
    ·偷割使用中电缆被判刑三年
    ·养儿14载方知非亲生 康先生向前妻索赔获支
    ·学业水平考试催热"副科"
    ·上大新生报到 私家车送学如同车展
    ·东西两条" 金丰路" 一条浦东一条闵行让人
    ·上海人口结构预测2020:1/3市民是老人
    ·孩子姓啥有协议,一朝违约闹离婚 姓名权应属
    ·跟随父母上一天班 "亲情作业"拨 动孩子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