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了解到,《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于日前出台。上海将设立“金融创新奖”,鼓励金融创新发展。
根据《规定》,上海每年将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奖励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管理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创新等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在沪各类金融单位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投入力度。注册在本市的各类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总部、大型中央金融机构在沪分支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研发并实施的金融创新项目,均可申请参与金融创新奖的评比。同时,上海将设立“金融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金融创新奖的评审和认定工作。金融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励资金。
为进一步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总部集聚上海,《规定》提出,对新设金融机构总部将给予一次性补贴和租房补贴,降低其开业初期运营成本。为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对于在开业后5年内经营业绩良好的金融机构总部,市政府还将给予业绩奖励。《规定》明确指出,对于符合规定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可参照享受针对金融机构总部的扶持政策。
专题:推进上海金融航运中心建设 tujian.org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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