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海以30.48亿元的高价,杭州以20650元/平方米的单价,创造了沪杭“一日两地王”格局。此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拍出40.6亿元时,北京出现“五天三地王”局面。“地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2007年那一轮土地市场热中,就产生过一批“地王”。对新一代“地王”的命运有什么启示?
“地王”大多“晚景凄凉”
“地王”加冕,风光无限,开发商如意算盘“劈里啪啦”响,但市场多变,“地王”得主未必如愿以偿。回顾老“地王”,赔钱退地者有之,追涨被套者有之。2007年9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总价9.04亿元、每亩单价近2000万元高价拍下白马路地段,成为福州“地王”,楼面地价高达9953元/平方米。2008年3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损失7000多万元保证金的代价,“吐出”福州“地王”。根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权威数据,2007版的“地王”大多“晚景凄凉”。
开发商自有如意算盘
开发商傻吗?显然,除了想把成本转移到房价里面去的意图之外,开发商追逐“地王”的“非理性”行为背后,不乏精打细算。
“‘天价地’的成本不仅是表面成本,而是可以通过‘天价地’起传导作用,拉动其他楼盘高价快速销售,并增加地区占有率,这算是为先期占领市场进行的额外投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俞明轩博士认为,开发商额外付出比周围地块更高的价格,还能使其账面价值提高。
因此,作为一种商业手法,“地王”单个项目成本可能过高。但要看到另一方面,高成本已经被同一家开发商的其他楼盘价格暴涨、销售加快所分担。此外,开发商还能用高价地在股市融资。如此在楼市、股市左右逢源。“退货”的土地,实际成为纯粹的资本工具,不再是生产资料。如果宏观经济出现了大调整,股市、楼市间“短路”,被套的是购房人和股市投资者。
2007年“地王”横空出世时,网络和媒体都在炒作“傍地王,好乘凉”,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老“地王”走了,新“地王”来了,消费者“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事,也许仍然每天都在发生着。
“天价地的获得很可能形成风险,但是这个风险要由企业来承担,而不能转嫁给社会。”俞明轩说,“企业既然敢出这么高的价,就要监督企业按规划做下去。一定要监控企业后续行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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