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基金会昨天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第四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开始。此次评选活动,将在上海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推荐、踊跃投票的基础上,经评委会评选产生30名“慈善之星”。
本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由市慈善基金会、市文明办主办,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东方网协办。旨在表彰2008—2009年度中为上海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慈善之星”对单位的评选条件包括一贯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在2008年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慈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员工参与慈善公益事业量多面广热情高;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理念效果显著。评选“慈善之星”的个人条件是: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在2008年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理念效果显著。根据需要可设特别奖。
即日起至8月底,上海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向各主协承办单位、市慈善基金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区县分会和市文明办及各区县文明办提名,提名热线:62584343,市民可来电推荐自己心目中的“慈善之星”。 tujian.or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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