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其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新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