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宾犯杀人罪昨被执行死刑,赵苏云被判死缓
为排除恋人前夫的干扰,达到与恋人共同生活的目的,被告人王宾竟伙同恋人有预谋地杀死被害人,并肢解尸体后多处抛弃,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昨天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王宾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前夫回来寻衅
王宾和同案被告人赵苏云,均系外地来沪人员。2006年10月,赵苏云与被害人王某协议离婚,后与王宾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六七月间,王某向赵苏云提出复婚,并自行搬至赵的住处与之同居。因赵未与王宾中断恋爱关系,王某为此同赵苏云及其家人先后发生冲突。王宾、赵苏云遂预谋杀害王某。
赶到蚌埠杀人
去年3月10日下午4时许,王宾以讨债为名,雇佣曹通等3人(均另案判刑)携带作案工具,从上海乘坐火车赶至蚌埠。王宾等人将王某的手脚绑住,待他人离开现场后,王宾用塑料袋套住王某的头部,直致其窒息死亡。王宾、赵苏云将尸体移至卫生间内,先后两次肢解王某的尸体,并将尸块分装于数个塑料袋内。
异地丢弃尸块
同月12日晚,王宾携带装有尸块等物的3个编织袋,搭乘朋友张某驾驶的货车返回上海。14日,王宾将部分尸块丢弃于浦东新区一条小河浜内,并于当晚携被害人的头颅从铁路上海站乘上一辆开往北方的旅客列车,在列车驶出昆山站后,将头颅抛弃于京沪线1391K 388M(昆山至苏州区间)线路附近。
凶徒先后归案
上海铁路公安局经专案侦查,于今年4月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王宾、赵苏云抓获。受王宾雇佣参与犯罪的曹通等3人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去年10月27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宾死刑,判处被告人赵苏云死缓,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宾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31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对被告人王宾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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