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可免报名费、体检费。市教委近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帮扶困难大学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对高校困难毕业生给予适当倾斜。
比如,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中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困难毕业生。落实好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高校要通过“一对一”帮扶、专人辅导、岗位推荐等方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高校要主动配合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