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股权交易、反避税、房地产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进一步作好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股权交易:严查离岸公司避税
通知称,对居民企业转让股权交易,要主动取得股东在工商部门股权登记变更信息和股权交易所股权转让信息,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加大企业所得税征收力度。
对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交易的,通知强调,要及时收集交易信息,掌握交易的经济实质,识别和防范非居民企业实施的滥用组织形式、滥用避税地、滥用税收协定的避税行为,防止税收收入流失。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境外上市企业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管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加快推进居民企业认定管理和登记工作,防止利用海外注册企业进行避税。
跨境监控:防止外企转移亏损
通知称,要加强反避税管理。强化全国联查、区域联查和行业联查,重点调查长期亏损、微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切实解决利用关联交易、资本弱化、假“来料加工”等方式避税问题。
通知中同时强调,要强化对跨境关联交易监控,重点监控在中国境内承担单一生产、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防止跨国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将境外企业的经营亏损转移至境内关联企业。
房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稽查
“要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和建筑安装业管理。”税务总局在通知中强调,要根据项目开发经营链条,将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供应、取得土地使用权、勘探、设计、开工、监理、售房、保有、物业管理、二手房交易、租赁等所有环节涉税行为,都纳入控管范围,采集各环节涉税信息,开展分析比对,加强纳税评估或稽查。
通知指出,要重点对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对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的房地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将所得税和营业税申报信息互相通报,加强比对分析,对有疑点的共同开展评估或稽查。
通知强调,要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试点工作,对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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