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段时间各地发生的酒后驾车,日前,上海市律协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结合近期案例及现行法规展开了一次专门研讨。
探讨中,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波指出,行为人明知酒后不得驾车而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有别于一般交通事故,违法恶性程度较高,应予严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即使发生恶性事故,也多采用交通肇事罪处罚,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无法起到惩治警戒作用。”
为此,杨波建议,对“酒驾”要“零容忍”。即完善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制裁的衔接和过渡,从预防的角度加大惩处交通肇事违法行为的力度。比如,一次酒后驾车禁驾5年;两次酒后驾车终身禁驾;酒后发生交通事故,一概以犯罪论处,并根据犯罪构成定罪,或定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