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午审议了关于“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上海市旅游条例》进行修正是必要的。
修正案草案中明确:在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期间组织家庭等提供临时住宿,以作为应对世博会客流高峰的住宿储备。有些委员提出,应当对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的含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职责定位、可提供家庭等临时住宿服务的区域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
经研究,决定草案将此条款修改为:“在本市举办重大节庆、赛事、会展等活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旅游住宿保障方案,协调各类住宿资源,满足住宿要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本市居民利用家庭住房自愿为参加前款所列旅游活动的旅游住宿者提供住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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