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何 纲
人权是人们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社会依据无害性标准所确认的、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必要性的基本行为的正当性。
在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赤裸裸、血淋淋地践踏着人权,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农奴主掌握着占人口95%的农牧民的生杀大权。这不仅是藏汉文资料有大量记载,就连进入西藏的外国人都曾深切感受过。20世纪20年代曾作为英国商务代表留驻拉萨多年的查尔斯·贝尔在他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这样写道:“你从欧洲和美洲来到西藏,就会被带回到几百年前,看到一个仍处在封建时代的地方”……
经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平息1959年叛乱、1959年3月28日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到1961年西藏民主改革基本完成,人权才为西藏各族人民群众所共享。
民主改革废除了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
西藏自治区不仅享有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且有权根据本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决定本地的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如有不适合西藏地方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机关可以报请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没有生产资料,几乎终身负债,根本谈不上纯收入。现在,不仅吃得饱、还要吃得好已经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识。2008年,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21倍。
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到2008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8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3.00平方米。目前,从城市到农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西藏“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50多年来,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实行用藏语和汉语授课,并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
总之,50年的沧桑巨变,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当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西藏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人权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她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