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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采信率达100%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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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 颜园园
2008年10月,西藏阜康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心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结束了西藏自治区没有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历史。运行半年来,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的采信率达到100%。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何平介绍说,目前,西藏的两家机构共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员12名,全部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主要从事物证类鉴定和法医类鉴定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鉴定案件42件,其中公检法部门委托7件;律师事务所委托5件;企事业单位委托2件;个人委托28件,出具的各类司法鉴定书采信率达100%。
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还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试行)》《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投诉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加强西藏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建设,增强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起到了助推作用。
为进一步适应诉讼领域的需要,自治区司法厅还会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拓展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力争在工程质量纠纷、工程价款纠纷、产品质量、司法会计、保险赔偿、知识产权及计算机案件等方面加大司法鉴定工作的力度。目前,又有3家司法鉴定机构和25名司法鉴定人正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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