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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县法院“车载流动法庭”开到村广受欢迎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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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旦卓嘎
近日,林芝县法院将流动法庭车开到了门巴族聚居更章乡更章村,搭起帐篷,摆开阵仗,办起临时法庭,为当地群众开庭审理了一起“牲畜所有权确认”案件。这是林芝地区首次启用“车载流动法庭。”
“车载流动法庭”是过去“马背上的法庭”的进一步延续,是经区党委批准,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推出的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一种新型巡回审判方式。流动法庭车装备开庭审判所需的便携式司法用具,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在较短的时间就能组建起一个法庭,可以做到受理起诉就地及时立案,开庭审判后能当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无论“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到哪里,都可以通过远程立案系统受理案件、开庭审理,书记员可以通过文字速录系统进行记录,当庭判决,甚至可以直接执行。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农牧民群众可节省时间又节省诉讼费用,十分便利。
此次“车载流动法庭”在更章村开庭受理案件受到了当地村民的热烈欢迎。闭庭后,此次“牲畜所有权确认”案件的原告村民托日说,“今天林芝县流动法庭来到我们村里为我解决牲畜所有权的问题,我非常感谢他们。”
流动法庭不但为农牧民群众带来便利,还为林芝县法制部门深入农牧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析理讲法、宣传法制、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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