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浙江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擅自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 最高罚款2万元
2009-08-22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近日起草完毕,征求市民意见(您可以登陆杭州法制办网站留言www.hangzhoufz.gov.cn)。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条例(草案)》提出,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或者公益宣传设施的,最高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

tujian.org

  《条例(草案)》特别提出,禁止在下列区域、位置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控制地带;公共绿地、河道、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透视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异型楼顶和坡屋顶、未设置夜景灯光的其他屋顶;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另外还禁止在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外设置落地高炮户广告设施。 tujian.org

     相关链接
    ·擅自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 最高罚款2万元
    ·小火花也有大价值 杭州有人为此砸进近10万
    ·王国平:继续推进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
    ·杭州市代表团赴江苏宁苏锡扬四城市考察学习
    ·今天开始可以到星光大卖场逛“江干周”
    ·杭州:超前谋划狠抓落实继续做好下半年工作
    ·杭州喜获中国会展“金海豚”奖
    ·清泰立交桥四座雕塑牵动市民心
    ·“就业难”带来观念转变 职校吸引力今年大
    ·常山开审"六合彩"案件 涉案金额高达600多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