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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 综合防灾规划应纳入绿地系统规划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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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安领弟) 10月27日,由北京园林学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共同主办的首都城市园林建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科研所以及中国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就城市绿地与城市防灾体系的关系等话题展开了讨论。 专家认为,并非所有的公园绿地都适合作为避险场所,有些公园绿地自身就存在次生灾害隐患。如:高层楼下的绿地并不安全;地处山地的公园,存在着地面坡度大、地质安全稳定性较差、容量小的问题;历史文物保护用地,本身就需要保护。 对此,专家建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将防灾避险功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例如,绿地系统规划应与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用地布局上统筹安排,突出城市防灾重点;城市应划分出紧急疏散避险、临时避灾安置和过渡避灾安置三级防灾绿地;防灾绿地计算容量时应扣除水面、陡坡、山地、灌木丛等人员不能进入的用地,同时扣除文物保护用地。此外,对重点防灾避险绿地的规划应提出综合考虑平时与灾时需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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