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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竹
历时两个多月的深圳断供案目前已诉至法院,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此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从银行的起诉到业主的反诉,再到如今银行有很大可能会以第三人身份出庭,这其中,原被告角色的转变不能不发人深思。目前我国还没有反诉银行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断供者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零首付”背后的温柔陷阱
“你只需支付2万元首付,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总价34万元抬高些,比如写40万元,就能从银行获得32万元的贷款。”某业内人士透露了开发商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向银行骗取高额贷款的秘密。 在楼市低迷时,一些开发商为求生存打出了“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的促销手段,实质是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首付款,帮助消费者从银行获得房贷。由于政府部门禁止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所以,在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中,其首付款的资金来源有“虚假”成分,向银行隐瞒了支付首付款的是开发商而不是消费者。 在操作中,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公司与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消费者”或者其内部人员签订所谓“购房合同”向银行贷款,之后拿着这些合同去银行贷款,并支付短期的银行按揭款以达到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而实际上,业主因为没有这些住宅的首期款支付记录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审核手续。一旦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消费者便要承担首付款的重担以及所带来的后果。所以,断供抗议换来的是银行的起诉,业主成了被告。
银行是否独善其身
自感无辜的业主反过来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存在监管不严和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因为银行在放款时也没有任何通知和本人进行确认。 那么,银行究竟是否涉嫌违规放贷呢?至今还不能定论。 据有关调查显示,银行在房贷首付上屡屡打擦边球,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房贷,一成首付者不在少数。一些购房者以低首付购买房子后,房价一路下跌,资金链出现问题,银行贷款还贷出现问题,以至于出现断供的情况。 深圳某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违规贷款情况,可能是开发商和银行联手推出“首付一成”,甚至是“零首付”。这是因为近年来楼市火爆,开发商为迅速回笼资金,以此吸引购房者,而购房者看中了房产投资的“炒作”价值,乐意以低首付换取高价值的房屋不动产,有的银行业务人员也冒险违规放贷。 另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给开发商提供贷款,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就会用各种方法要求其消费者到指定的合作银行办理个人房贷业务。所以,有的银行尽管对假合同情况知情,但是为了发展个贷业务而表示默许。个别银行对首付款监督不严也是由于利益的驱动。
断供者维权有待法律完善
深圳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对首付不足的房贷业务发放贷款,一旦查处涉嫌银行违规放贷,依据《银监法》,深圳市银监局是肯定会有所行动的。 而深圳工行南山支行起诉断供者一案也同样存在首付不足20%,银行违规放贷的嫌疑,但银行表态称不可能违规。至于为何不存在违规行为,该行至今未做出解释。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鄂晓红律师认为,银行有自己的法律团队,设计的文件条文都很谨慎,且有利于银行,因而银行打输官司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如果银行违规放贷,在贷款者出现断供时,是否应承担责任?断供者是否可以因为银行违规在先而起诉银行呢?鄂晓红律师认为,如果银行放松首付规定,也只是轻微违约,反诉银行违规在先,这个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支持。 “目前情况下,不能反诉银行的违规行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银行放松房贷首付是违反了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的规定,这只是对银行风险控制管理的规定,因此银行违反这个规定只会受到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的处罚,但这对银行和借款人的合同没有影响。美国有法律规定,银行不能过度放贷,如果过度放贷给没有能力的消费者,导致他们没有能力还贷,消费者可以反诉银行。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断供者如何维权还有待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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