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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抓整治 聚焦合力保安全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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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县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范国云
为了保证建筑市场原料供应的安全,自2007年9月以来,江苏省洪泽县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9家,没收地条钢及其制品100多吨,对地条钢生产者产生了巨大的震慑效应,有效解决了地条钢区域质量问题。
强化责任 在落实中彰显
有目标就要有计划,强化责任,落实到底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 2007年9月洪泽县成立了由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质监、工商等9个部门和12个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洪泽县地条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研究出台了《洪泽县地条钢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了全县地条钢专项整治动员会,对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职责要求。10月30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淮安质监局主要领导就开展地条钢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会议,明确表示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将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实。11月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地条钢突击整治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各镇政府整治职责,对开展突击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11月10日县委王书记对“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明确批示。12月11日县政府刘泽宇县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门传达了王书记批示精神并对巩固整治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分管县长岳春山亲自带队到停产整顿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宣传产业政策,表明政府态度,支持企业新上技改项目,落实转产项目。
创新模式 形成整治合力
这次专项整治,没有采取以往的模式,而是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采取以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吊销证照、责令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为主,着眼于集中整治、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重点实施了“三查”措施:一是“拉网式”排查。组织80余人次对辖区内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进行了排查,将9家企业和窝点列入“黑名单”。11月1日洪泽质监局以书面形式向经贸委、工商局移交了列入首批取缔的9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名单,县经贸委随即向县供电公司正式下达对9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实施断电的通知文件。二是突击取缔检查。从11月2日开始由质监局、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取缔执法突击检查行动。11月3日县供电公司向列入“黑名单”的9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发出了断电通知,11月6日联合检查组对列入“黑名单”的8家地条钢生产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一处窝点自行拆除了相关供电设施和生产设施,县工商局对9家企业和窝点分别采取了吊销营业执照、查处取缔、行政告知等处罚,11月8日联合检查组督促9家企业和窝点对原材料场地进行了清理。三是不间断地巡查。利用夜间时段,对9家企业和窝点进行巡查,发现有恢复供电和生产的,立即没收生产原料、生产工具和地条钢产品,就地销毁生产设备,对被查处的生产企业和个人给予曝光。
长效管理 保持高压态势
落实源头把关责任,确保不反弹。为此,今年1月份制定了《关于建立冶炼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紧紧抓住源头防范、诚信自律、综合整治、服务规范和责任追究五大机制建设,以预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管为手段,以政策为导向,以信用为目标,彻底杜绝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和利用“地条钢”生产加工建筑用材的违法行为,在今后招商引资中不再引进地条钢生产企业和项目,招商引资企业要向园区集中,县工商局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将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县供电公司对企业用电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县经贸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要加强巡查,发现地条钢生产企业立即采取取缔措施,坚决不让地条钢生产销售死灰复燃。落实奖励政策,鼓励参与打假。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条钢专项整治,凡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地条钢线索的,一经查实,视案情给予500至1000元的奖励,案情重大的给予重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治地条钢问题。把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和具体人,如出现问题,严厉追究责任。 洪泽县相关领导对记者说:“针对地条钢问题,一定要常抓不懈。”这种长效管理、高压态势对洪泽地区治理地条钢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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