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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葆华) 3月5日,记者在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得知,目前,全国还有近1000万户需要廉租房,要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需要投资1万亿元,而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只有68亿元,廉租房建设任重道远。 2007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召开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纳入到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在这之前的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即目前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扩大了,这给刚刚全面建立的城市廉租住房带来了严峻考验。 据统计,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所有大中城市及91.8%的县城全部出台了建立廉租住房的条件,而只有80.2万个家庭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目前我国低保住房困难户达400万,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有1000万户需要廉租房的住房困难群众。 九三学社中央调查认为,廉租住房的房源和资金严重不足是落实廉租住房最大障碍。 2007年1—11月,全国仅筹集廉租住房18.1万套,原因有三:一是近几年的政府财政投资需要的廉租住房项目少之又少;二是实行住房市场化以来,城市小户型房地产建设明显萎缩,供给短缺,城市政府难于收购到大量的小户型房源;三是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滞后,目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以低保家庭起步,以20%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目标,今后5年内全国计划新建廉租住房仅145万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另据测算,为满足1000万户需廉租房的住户困难群众需要,至少要1万亿元投入,但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明显不足,2007年中央财政只安排51亿元,用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专项补助。2008年安排68亿元,虽然增长幅度很大,但总数仍然太小。据统计,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中央财政住房及社区建设支出占GDP比重平均达到0.6%以上,一般是发展中国家的支出比重平均值高于发达国家。而我国中央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占GDP比重只有0.037%。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2007年前11个月,各地投入廉租住房资金仅88.7亿元,一些财政收入仅够支付工资的“吃饭财政”地区,如果没有中央和其他富裕省份转移的专项资金,在廉租住房方面根本没有办法投入。 保障机制基础不扎实和管理存在漏洞也是落实廉租住房一大障碍。虽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已经设立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公司,但在地方,绝大多数城市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人员未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没有建立档案,部分地区进行了统计,但其准确性有待核查;有306个城市未完成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一些地方对廉租住房申请人员的审核工作虽然经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等层层把关,但由于对虚报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处罚较轻,出现了一些骗保现象。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没有根本转变,建设廉租住房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会抑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这都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也是地方政府落实廉租住房工作不积极、甚至还可能弄虚作假,虚报、少报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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