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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盼来安居福音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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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刚
“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做出明确表示。 这是在历届历次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标明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而建设廉租住房的中央财政支出的具体投资数额。 投资数额确定,钱从何处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部署“搞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作时,温家宝总理从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和国家超预算收入使用两个方面明确了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来源。在强调“继续调整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时,明确地将“廉租住房建设”与“‘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并列,划入“较大幅度地增加”范围;在强调“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时,将“廉租住房建设”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司法保障”并列,列入增加支出范围。同时强调,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的投入。 在确定资金来源的同时,温家宝总理在强调“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总的指导原则后,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排在今年要采取4项措施的首位,强调: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同时,他还强调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回顾近几年的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我们不难发现,关注城市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历了一个从提出到明确,再到推进力度不断加大的过程。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5年召开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提出了要帮助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在2006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首次明确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在2007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进一步强调,“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在今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明确地将“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变成了清晰的可以触摸的具体措施。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五次提及廉租住房建设,这也充分表露出党和国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决心。温家宝总理情浓纸背地呼唤和具体入微地细致安排,也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送来了安居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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