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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专家北京“论剑”共议建筑节能和标准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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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志国文/图)1月29日,中国—欧盟建筑标准和节能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卫和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司长佐力克出席研讨会并分别做重要讲话。 研讨会上,建设部科学技术司、标准定额司、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能源和交通司以及欧洲标准委员会的官员和专家从建筑质量、政策方针、建筑设计三个方面,分别做了《中国建筑节能的现状和发展》、《欧盟关于建筑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的规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概述》、《欧洲建筑规范及其发展和利用》等主题演讲报告,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在建筑标准规范实施以及建筑节能运用上的经验和做法。 黄卫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政府已经把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北京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胡锦涛和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的北京法规和技术标准,从法规、标准、政策、科技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标准,推动建筑交通等方面的能源节约工作,这充分反映出了中国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标准在推动节能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黄卫指出,目前,中国的建设规模、速度和总量都呈现持续快速的发展态势,从2002到2006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从4.32万亿元增加到11万亿元,年均增长26%,同期,建筑业总产植由1.85万亿元增加到4.1万亿元,年均增长22%,每年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了20亿平方米。为此,建设部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工程建设,从规划标准、设计政策、科技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综合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技术应用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40余项重要的建筑节能标准,并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展了大量的工程示范和研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组织开展一大批可再生的示范项目,为节能省地北京型建筑发展奠定了很好的技术基础。 黄卫说,能源紧缺、环境恶化、人口增长压力以及工业化加快和发展经济的矛盾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的困难和挑战更多,任务更加艰巨。欧盟的很多成员国在建筑节能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过去多年来,中国和欧盟在建筑节能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不断加强。这次研讨会,中国和欧盟从事建筑节能标准北京作的有关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再次相聚,共同交流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构思、技术、研究成果以及工程实践方面的经验,对促进双方的建筑节能技术交流、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必将推动我国和世界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建设部、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和欧盟交通与能源总司主办,中国欧盟世贸项目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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