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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审定1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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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公告,经国务院审定,北京百花山等19处自然保护区成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公告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北京百花山等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我国特有物种资源、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办公厅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公告强调,各地要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环境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 新建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北京市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省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珍宝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东省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省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省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雷州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省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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